跳到内容
政策

新的和改变的职位

本政策适用于: 大学全体职员

I. 政策

新设立的职位或现有职位发生重大变化的职位将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分类. 将根据对文件规定的职责和职责的分析,分配适当的职位代码和薪酬/薪金等级.

II. 定义及指引

A. “职位”是指某一特定部门的一组职责和职责,通常需要一个人提供服务.

B. “分类”是一组在职责和职责内容上足够相似的职位, 都有相同的大学头衔, 位置代码, 工资等级.

C. “分类”是根据职责和责任将一个职位分配到一个特定的类别.

D. “重新分类”是指根据已发展/正在发展的职责和责任,将现有职位分配到另一个分类. 通常变化发生在至少一年的时间内.

E. 新的或现有的职位将根据部门的要求进行分类,并得到相应院长的认可, 导演, 或副总统, 或被任命者.

F. 工作人员如果觉得自己的职位发生了重大变化,可以通过联系主管要求对其职位分类进行审查.

G. 只有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查并经有关部门预算机构批准,才能设立或变更职位. 主管可以通过联系人力资源部,要求对职位审查的程序进行指导.

H. 如G .所述,在职位设立或变更之前,不得任命或承诺任命或调任.

3. 程序

希望设立新职位或改变现有职位的部门必须事先咨询人力资源部门. 有集体谈判单位代表员工的部门应参阅其合同以获取更多信息.

参见: